中国灾害防御协会成立于1987年,是全国性综合社会团体,业务指导单位为应急管理部,党建领导机关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协会是由全国从事灾害预防、救助、管理、宣传、教育等单位、团体及科学技术和灾害管理人员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依法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
建设宗旨
1.发挥全国性综合减灾社团优势,密切和中央及地方减灾部门与团体及学者的联系,配合国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减灾的要求,积极开展各种减灾活动、组织减灾综合的研究,开展其学术活动,交流最新研究成果和减灾技术与灾害管理经验。组织协调多学科和多部门的灾害调查与考察、研究和对策研讨。
2.接受委托进行减灾项目论证,技术成果鉴定,灾害评估,相关的技术职称评定,防灾科技文献与标准评审,组织防和抗、救灾对策、灾后恢复与可持续发展的对策方案论证,积极组织开发和转让有效的减灾科学技术成果,开展有关减灾战略与政策的科学咨询。
3.大力开展减灾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减灾知识,提高全民的减灾意识。
4.积极参与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和其它国际减灾活动,开展国际减灾交流与合作。
5.广泛筹集减灾研究与活动经费,支持重要的减灾研究项目与有意义的减灾活动。
6.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对减灾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与要求,维护会员权益,热心为会员服务及为社会服务。
协会以多种灾害为对象,侧重对重大灾害成因与预测及预防、响应、恢复、灾后发展、灾害影响及其相关性进行综合研究,提高国家与地方防灾减灾能力和全社会的减灾意识。
通过多学科和跨行业、各地区的交流和联合协作,探索减灾的防御措施以及综合对策,为国家以及地方提供防灾、减灾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科学依据及其咨询服务。
成立过程及历史沿革:
1983年哈尔滨市灾害防御协会正式成立,尉建行任第一任理事长(尉建行时任哈尔滨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在几年的工作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关于成立全国性组织的若干规定》(中办发[1985]50号)文件要求,经过两年的筹备工作,成立“中国灾害防御协会”的条件已经成熟。
1986年由国家地震局(现中国地震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哈尔滨市灾害防御协会,以及刘恢先等180名科学家、专家共同发起成立“中国灾害防御协会”,上报国家科委(现科技部)。
1987年国家科委批准成立“中国灾害防御协会”([1987]国科发综字第0355号)。协会成立后,第一届理事会办事机构设在哈尔滨。两年后,根据工作需要,办事机构迁至北京。
于2021年7月10日上午,在北京隆重举办——
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应急急救工作委员会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暨成立大会。